原標題: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 引導國有軍工企業有序開放
據新華社消息,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主任習近平10月15日主持召開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加強軍民融合發展法治建設的意見》。習近平強調,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貫徹落實,提高法治化水平,深化體制改革,推動科技協同創新,加快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
“目前軍民融合領域進展最快的是將軍隊的設施、儀器通過融資租賃方式,交給地方使用,因為這種合作方式不涉及股權、產權變更。”正在參與軍民融合業務的北京英島律師事務所主任馬維國說。
據報道,十八大以來,獲得裝備承制單位資格的民營企業由500余家增至2300余家,增長360%。
另據數據顯示,截至10月15日,國家軍民融合公共服務平臺上已發布了1096條軍民融合需求,其中產品需求501條、技術需求364條、融資需求6條,僅10月15日當天就上線了10條需求信息。截至10月11日,平臺上發布了1682條軍民共享資源。
會議強調,要抓好《關于加強軍民融合發展法治建設的意見》貫徹實施,完善法律制度,推進軍民融合領域立法,盡快實現重點領域立法全覆蓋。
此前,軍民融合發展法已被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第一類項目,即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
會議還強調,要提高立法質量,立改廢釋并重,及時修改、廢止不適應實踐需要的法規文件,增強法律制度時效性、協調性、可操作性。要完善制度機制,確保在法律范圍內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要大幅度精簡審批事項,降低準入門檻,降低制度性成本,釋放社會生產力。要堅持依法決策,確保決策科學、程序正當、責任明確。
西安政治學院軍事法治研究中心副教授梁毅雄認為,應該對民法、經濟法、社會法、軍事法等部門法進行相關立法和清理,對不合時宜的法律法規修改或廢除。如《私營企業暫行條例》關于私營企業“不得從事軍工”的規定應予以廢止。
會議還指出,要營造公平環境,推行競爭性采購,引導國有軍工企業有序開放,提高民口民營企業參與競爭的比例。要按照規則公平的要求,完善投資、稅收、評標等方面的政策,把權利保護貫穿于軍民融合發展立法、決策、執法、司法各環節,有效維護各類主體合法權益。
此前,《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曾提出,引導和支持民營企業有序參與軍工企業的改組改制,鼓勵民營企業參與軍民兩用高技術開發和產業化,允許民營企業按有關規定參與承擔軍工生產和科研任務。
“軍民企業合作會涉及產權界限,如果成立合資公司,民間資本的股權上限是多少?這還有待政策予以明確。”馬維國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地方也有在推進的案例。在日前召開的山西省軍民融合發展推進大會上,山西股權交易中心“軍民融合板”正式揭牌,目前已有6家企業完成掛牌前期資料報送工作。“軍民融合板”將為企業提供精細化的各類服務,包括企業股份制改造、融資產品設計、產業引導基金對接等方面。
中央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還強調,戰略性重大工程是推動科技創新的有效途徑。要著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立足最復雜、最困難的情況,以工程建設為牽引,集中優勢力量協同攻關,早日取得突破。要擴大國產技術和產品規模化應用,更多立足國產產品開展研制,在使用中不斷迭代優化,進而帶動國家整體創新實力提升。要提高工程建設效益,統籌配置資源,努力實現整體性能最優、綜合效益最大。
中航證券金融研究所軍工行業分析師張玉玲認為,科研院所改制、軍民標準通用化、武器裝備競爭性采購以及軍民資源共享均是軍民融合創新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未來,軍工高新技術發展面臨日益嚴峻挑戰的同時,也將為各類社會資本融入軍工產業鏈帶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