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消息 “經濟艙旅客只能帶一件物品,同時限制了體積、重量,沒有任何通融條件,不符合規定的物品都必須辦理托運手續。”昨天,民航局在其網站上重申,經濟艙旅客隨身攜帶一件物品的規定將從今年5月1日起嚴格執行。
嚴格執行不再通融
民航局要求,從2008年5月1日起,在國內航班上嚴格執行旅客隨身攜帶物品件數的規定,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2件物品,經濟艙旅客只能帶一件物品。昨天下午,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剛剛收到民航局的相關通知。“仔細看了一遍通知,對旅客來說,這一規定沒有任何通融的條件。”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昨日告訴記者,這不是一條新規定,不過,此前國內機場在執行該規定時都較為寬松,一般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放行。
記者從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獲悉,這一規定的再次重申,意味著機場安全級別再次提升,同時嚴控旅客隨身物品數量的做法,將有利于提高安檢速度。
引起網友大爭議
“我出差一般只帶坤包和筆記本電腦這兩樣東西,如果只能帶一件上飛機,我能丟掉哪樣東西?都是貴重物品,沒有一件能讓人放心托運。”一位網友在論壇中發起了牢騷。當得知民航局重申經濟艙旅客隨身只能限帶一件物品后,不少網友覺得“限帶一件物品”有點強人所難。
民航局重申的這一條規定出自“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1996年開始施行,至今已有10余年。其中規定,隨身攜帶的物品是旅客自行攜帶乘機的零星小件物品,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一位網友說:“我出去旅游,通常會帶筆記本電腦、相機,還有一根拐杖,加在一起算不算一件物品?”還有一些網友說,如果嚴格執行這條規定,可能會給乘客帶來不便。“除了貴重物品外,如果目的地城市很冷,也得帶幾件隨身衣服登機,這算不算‘一件’?”
“一件”該如何算
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評判“一件物品”的標準非常簡單。“旅客過安檢時都會將物品放入一個物品籃,超出件數、體積的必須辦理托運,超過5公斤重量的也必須托運。”
記者按照20×40×55厘米這一體積計算,大小只比一個電腦機箱略大,稍大一點的拉桿箱都不符合“一件物品”的標準。一旦這一規定嚴格實施,勢必對旅客出行會帶來一定困難。相關負責人在采訪中承認,如果機械執行字面理解的規定,旅客會有諸多不便。
“坤包、電腦包算兩樣物品,必須托運一件。如果不想托運,就必須把坤包塞進電腦包里,但注意不能超重。”該負責人還表示,對于經濟艙旅客來說,不管是拎的塑料袋,還是其他物品,都必須滿足“一件”這一標準。如果隨身攜帶的是行李和衣服,衣服不能另行打包,否則衣服就會被算成“另一件物品”必須托運。
可以變通的辦法是,衣服最好拿在手上或者穿在身上。“過了安檢區之后,如果在機場商店內購物,那么購買的物品不計算在一樣物品內,可以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