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為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國稅總局近日發布新的《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明確從明年1月1日起,取消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業務。
按照2006年開始實行的《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車輛發生過戶、轉籍、變更等情況,車主到公安車管部門辦理車輛變動手續后,同時又要到稅務機關辦理相應的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手續。記者對照了此次發布的最新版本管理辦法后,發現舊版本中的第41-46條已經刪除,即取消了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業務。這意味著,從2012年1月1日新征管辦法實施后,車主不用到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稱,根據原來征管辦法,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業務辦理程序復雜,涉及資料繁多。特別是轉籍手續更是繁瑣,一般都要三到五天時間才能辦好。“另外,有的車輛經過幾次易手之后才來辦理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納稅人很難找到原先的車主,無法提供有關的車輛資料,這樣,納稅人辦理相關業務也會很麻煩。”上述人士表示。